福建省三明大诚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504216919166233):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雪峰税务分局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明溪税雪峰税费限缴通〔2025〕231号
福建省三明大诚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504216919166233)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内容:你(单位)2023-01-01至2025-07-3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逾期仍未缴纳,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强制执行。
告知事项: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