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兆瑞物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21MA2YB15B62):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雪峰税务分局
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明溪税雪峰 社限改【2026】12号
纳税人识别号:91350421MA2YB15B62
用人单位全称:明溪县兆瑞物流有限公司
事由: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内容:你(单位)2026-02-01至2026-02-28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逾期仍未申报,责令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完成申报。逾期仍未申报,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法院起诉。
二O二六年三月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雪峰税务分局
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明溪税雪峰 社限改【2026】13号
纳税人识别号:91350421MA2YB15B62
用人单位全称:明溪县兆瑞物流有限公司
事由: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内容:你(单位)2026-01-01至2026-01-3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逾期仍未申报,责令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完成申报。逾期仍未申报,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法院起诉。
二O二六年三月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雪峰税务分局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明溪税雪峰税社限缴通〔2026〕24号
纳税人识别号:91350421MA2YB15B62
用人单位全称:明溪县兆瑞物流有限公司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内容:你单位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共计(大写)叁仟肆佰零捌元叁角壹分(¥3408.31)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自欠缴之日起到缴纳之日止加收的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具体欠费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
征收项目 |
征收品目 |
费款所属期起 |
费款所属期止 |
欠缴金额 |
费款滞纳期起 |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 |
2025-09-01 |
2025-09-30 |
1293.76 |
2025-10-01 |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 |
2025-09-01 |
2025-09-30 |
646.88 |
2025-10-01 |
|
失业保险费 |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 |
2025-09-01 |
2025-09-30 |
40.44 |
2025-10-01 |
|
失业保险费 |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 |
2025-09-01 |
2025-09-30 |
40.44 |
2025-10-01 |
|
工伤保险费 |
工伤保险 |
2025-09-01 |
2025-09-30 |
35.32 |
2025-10-01 |
|
合计金额 |
—— |
—— |
—— |
3408.31 |
—— |
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法院起诉。
二O二六年三月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雪峰税务分局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明溪税雪峰税社限缴通〔2026〕25号
纳税人识别号:91350421MA2YB15B62
用人单位全称:明溪县兆瑞物流有限公司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内容:你单位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共计(大写)叁仟肆佰零捌元叁角壹分(¥3408.31)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自欠缴之日起到缴纳之日止加收的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具体欠费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
征收项目 |
征收品目 |
费款所属期起 |
费款所属期止 |
欠缴金额 |
费款滞纳期起 |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 |
2025-12-01 |
2025-12-31 |
1293.76 |
2026-01-01 |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 |
2025-12-01 |
2025-12-31 |
646.88 |
2026-01-01 |
|
失业保险费 |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 |
2025-12-01 |
2025-12-31 |
40.44 |
2026-01-01 |
|
失业保险费 |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 |
2025-12-01 |
2025-12-31 |
40.44 |
2026-01-01 |
|
工伤保险费 |
工伤保险 |
2025-12-01 |
2025-12-31 |
35.32 |
2026-01-01 |
|
合计金额 |
—— |
—— |
—— |
3408.31 |
—— |
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法院起诉。
二O二六年三月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雪峰税务分局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明溪税雪峰税社限缴通〔2026〕26号
纳税人识别号:91350421MA2YB15B62
用人单位全称:明溪县兆瑞物流有限公司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内容:你单位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共计(大写)叁仟肆佰零捌元叁角壹分(¥3408.31)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自欠缴之日起到缴纳之日止加收的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具体欠费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
征收项目 |
征收品目 |
费款所属期起 |
费款所属期止 |
欠缴金额 |
费款滞纳期起 |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 |
2025-10-01 |
2025-10-31 |
1293.76 |
2025-11-01 |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 |
2025-10-01 |
2025-10-31 |
646.88 |
2025-11-01 |
|
失业保险费 |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 |
2025-10-01 |
2025-10-31 |
40.44 |
2025-11-01 |
|
失业保险费 |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 |
2025-10-01 |
2025-10-31 |
40.44 |
2025-11-01 |
|
工伤保险费 |
工伤保险 |
2025-10-01 |
2025-10-31 |
35.32 |
2025-11-01 |
|
合计金额 |
—— |
—— |
—— |
3408.31 |
—— |
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法院起诉。
二O二六年三月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雪峰税务分局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明溪税雪峰税社限缴通〔2026〕27号
纳税人识别号:91350421MA2YB15B62
用人单位全称:明溪县兆瑞物流有限公司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内容:你单位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共计(大写)叁仟肆佰零捌元叁角壹分(¥3408.31)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自欠缴之日起到缴纳之日止加收的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具体欠费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
征收项目 |
征收品目 |
费款所属期起 |
费款所属期止 |
欠缴金额 |
费款滞纳期起 |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 |
2025-11-01 |
2025-11-30 |
1293.76 |
2025-12-01 |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 |
2025-11-01 |
2025-11-30 |
646.88 |
2025-12-01 |
|
失业保险费 |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 |
2025-11-01 |
2025-11-30 |
40.44 |
2025-12-01 |
|
失业保险费 |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 |
2025-11-01 |
2025-11-30 |
40.44 |
2025-12-01 |
|
工伤保险费 |
工伤保险 |
2025-11-01 |
2025-11-30 |
35.32 |
2025-12-01 |
|
合计金额 |
—— |
—— |
—— |
3408.31 |
—— |
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法院起诉。
二O二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