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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零星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6日15时5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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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零星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Q2026-CS01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零星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7485元 
最高限价(如有):497485元 
采购需求: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零星修缮项目 

  1项 

  497485元 

  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包含截止时间当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提交响应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无法提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投标。<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 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注: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①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③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6日—2026年04月23日(不含节假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6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2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 

      址:明溪县河滨北路118号  

  联系方式:0598-2812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1403、1404室  

  联系方式:18105983190/15280719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18105983190/15280719998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

           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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