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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办公东区宿舍楼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6日16时0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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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办公东区宿舍楼零星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D幢二层21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L2026-MXTP00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办公东区宿舍楼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5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标的一览表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主要技术规格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办公东区宿舍楼零星维修项目 

    1 

850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详见第三章 

采购人指定 地点 

采购人指定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D幢二层215 

  方式:潜在投标人应于 20260416日——20260421,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D幢二层215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2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D幢二层21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 

  联系人:池先生 

  联系电话:0598-2812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D幢二层215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3806967119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 

          202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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