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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1日17时1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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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按照总局、省局、市局和宁化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局”)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方面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联系(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59号,邮编:365499;电话:0598—683011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县局以《条例》和《办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市局网站、电子税务局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税务公开栏等平台,扎实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公开监督,建设法治税务,有力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2025年,通过市局网站、电子税务局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税务公开栏等渠道发布本单位机构概况、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协议公告、县局公告、县局动态等45条。持续加强税收宣传力度,税费政策宣传件被省、市、县级媒体采用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保密等相关培训,提高工作质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一事一审”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外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经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能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要求的时限及时更新内容,确保准确、及时。二是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职能。通过办税服务厅导税宣传、LED屏幕、信息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公开最新的税收政策和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配套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细化流程、压实责任,提高工作质效。二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主动公开政务公开、纳税服务等联系电话,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指标,严格进行考评,进一步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四是依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53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运用媒体宣传还不够灵活;二是税收政策解读方式比较单一。

下一步,县局将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开展税收宣传政策解读,加强对政府信息在岗人员的宣传技能学习培训,充分结合当前多类型的新媒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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