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KJ2025-CG05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安全监控视频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采购标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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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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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安全监控视频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1批 |
97556.00元 |
工业 |
注:1、供应商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询价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不专门中小企业。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鼓励实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2-1),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询价文件的领取地点:从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在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付邮资5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4楼会议室(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幢)。
十、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幢
联系人:阳先生
联系方法:13774729099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8幢兴化大厦7楼
邮 编:365000
电 话:18054882656
传 真:0598-8656663
项目联系人:李丽萍
报名联系人:小罗 18059474099
电子信箱:kjgczx@163.com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