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源广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3087440323X)
我局于2025年7月25日对你三明市源广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明元税白沙通〔2025〕2703号,在直接、委托、留置、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期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
2025年7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白沙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明元税白沙通〔2025〕2703号
三明市源广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3087440323X)
事由:提供涉案发票业务真实性证明材料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第一条第四项
通知内容:你(单位)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涉及发票违法案件(鹰潭燕菲物流有限公司_发票违法,案件编号:336060020240000128;鹰潭市安和物流有限公司_发票违法 ,案件编号:336060020240000136),请在接到通知书后10日内提交业务合同、银行凭证、运输仓储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实。
二O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