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关于送达福建铭灿贸易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4日15时0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字体:   

福建铭灿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0MA2XNTLK2W

我局于2025年910日对你公司做出《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明元税列西强催〔2025〕1号,由于你公司失联,在直接、委托、留置、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期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                                                            2025年9月22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列西税务所

    

(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明元税列西强催〔2025〕1号

 

 

福建铭灿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0MA2XNTLK2W

本机关于2025年9月8日向你(单位)送达明元税列西通〔2025〕163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单位在法定期限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2017-06-01至2017-06-30逾期未缴纳税款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陈昕蔚

联系电话:18806063333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列西税务所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陈昕蔚,田富晴350404220004,350404250009

 

 

 二O二五年九月十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