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鹏鑫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50402671902865)
我局于2025年11月28日对你公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明元税徐碧通〔2025〕115号),由于你公司失联,在直接、委托、留置、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期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
2025年11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徐碧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明元税徐碧通〔2025〕115号
三明市鹏鑫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50402671902865)
事由:向税务机关报送目前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今后,应当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
通知内容:请你单位建立健全账簿、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如实申报纳税,并于2025年12月25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目前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今后,应当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
二0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