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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建源林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时31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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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源林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11月28日对你公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元税通〔2025〕110号),由于你公司失联,在直接、委托、留置、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

                     2025年5月30日




税务事项通知书

元税通2025〕110

福建源林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0699028938P

     事由:对你单位进行纳税辅导。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 规定

     通知内容:请你单位建立健全账簿、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如实申报纳税,并于2025年 12月25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目前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今后,应当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

 

    

    2025年 11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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