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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职工食堂修缮的参选邀请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9日16时3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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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条件

本项目泰宁县税务局职工食堂修缮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委托的代理单位为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人前来参加

2. 项目概况和招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泰宁县税务局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99141

2.3. 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工程类型:施工总承包

3)范围和内容:泰宁县税务局职工食堂修缮工程,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控制价(即最高限价,下同):19914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参选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于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参选人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4. 本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参选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参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9月1908:30:00至2025年923 17:30:00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杉城镇迎恩路42号201室二楼领取相关资料。相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售后不退

5. 办法和定方式

5.1本项目采用的评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项目采用的定方式:依据评委员会推荐的中候选人确定中

6. 保证金的提交

6.1.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 参选文件的递交

7.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30日10时30分交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二楼会议室

7.2. 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参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参选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参选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招人不予受理。

7.3. 参选在递交参选文件后签到后,可自行离场,若对现场有异议需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认过程和结果,事后提出异议无效

8.本次公告同时在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http://fujian.chinatax.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泰宁县和平北街7

邮编:354400

电子邮箱:/

电话:7933914,传真:/

联系人:周先生

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杉城镇迎恩路42号201室二楼

邮编:3544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60563228,传真:/

联系人:小杨

 

监督机构名称:泰宁县税务局法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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