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存量房税务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1日11时44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字体:   

         项目概况

泰宁县存量房税务评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178号四层办公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日10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SM2025041

项目名称:泰宁县存量房税务评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采购要求

数量

最高总价限价(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1-1

 

泰宁县存量房税务评估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

1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a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c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信用查询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包1: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供应商同时须随身携带以下材料以便现场核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178号四层办公区)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逾期未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方式:①直接至代理公司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须至代理公司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②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的,须将《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代理公邮箱(fjsxzbsm@163.com)。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接受响应文件。

四、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178号四层办公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

地址: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北街 7 号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0598-7861172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联系人:詹尾娇、丘土炎、蓝斌

联系方法:0598-8319711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