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HJ【2025】TN第36号
2.招标项目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最高限价 |
|
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一批 |
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89800元 |
|
注: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
|||
3.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并提交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证明文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还需携带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逾期未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北京时间) 2025年12月23日09:30前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6.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2、33-3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598-7833914
招标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电话:1386056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