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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4日17时29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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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RRZB2025[CS]081

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1

80万元

物业管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获取磋商文件

5.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1224日至20251231(节假日除外)08:3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

5.2获取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纸质磋商文件与电子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逾期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25140930 (北京时间)

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2层1209室

7、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

      地 址: 福建省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北街7号

      联系人: 廖先生

      联系电话: 0598-7833914  

   (2)监督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法制股

      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北街7号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8-783161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2层1209室

      联系人:陈情、雷香艳

      联系方式: 0598-5328893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情

      电话:1585988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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