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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7日15时37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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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安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坚持以税收法治统揽全局工作。现将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各项工作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学习材料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开展学习研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围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到“两个维护”开展学习交流。加强宪法学习,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巩固干部法律知识基础,局党委书记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税促进基层税收现代化”为题上法制课。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强化政府部门协同高效治理,深化持续推进“法税直通车”工作成效,跨区法税协作,向西安交通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秉持税费皆重理念,保障社保费的优先清偿。2024年通过参与分配与强制执行合计入库税费160余万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委员会关于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永税党委发〔20205号)文件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开展2024年度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及政策措施清理,向永安市人民政府提出修订规范性文件1份。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的严格落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4次,并严格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党委议事实行党委书记末位发言表态制度。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9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税总办法规发〔20223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我局“三项制度”工作。明确各个股室的工作责任和各项工作的完成时点,督促各项工作的完成。

(一)进行行政执法公示

明确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共进行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公示3户,欠税公告公示357户,认定非正常户公示140, 准予行政许可事项公示10户,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公示174条,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公示37条,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公示1户次。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

按照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配备执法记录仪17台,通过省局全过程记录平台上传全过程记录信息6条。并组织开展音像记录上传自查1次。

(三)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加强对大额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追缴大额税款、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等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外聘法律顾问1名,安排2名公职律师担任法制审核岗位,通过法制审核使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明确了税收强制与税收保全适用的条件和程序,完善了税收行政执法程序。2024年共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7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完善税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应对体系,拟定《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信访应急预案(试行)》、《永安市税务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安全保卫制度》,对预警预防、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应急结束、善后处理、应急保障进行明确规定,针对不同类别突发事件进行处理指导,并针对要情报告、抄告回报、协调会议等各类事项明晰责任人和办事流程,确保稳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方面以曹远税务分局为标杆,加强“枫桥式”税务所建设,促成“永安市政协北部工业片区委员工作站”在曹远分局挂牌成立,通过政企“圆桌会议”,上门走访、纳税人座谈会等形式,不断拓展“枫桥经验”税务实践路径,以打造“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排头兵”为目标,积极融入地方实践,加强与非公企业党委联系,探索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定期邀请非公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代表参与税费服务体验、税费政策宣传和矛盾争议调解。发挥协商议政作用,帮助辖区企业纾困解难。另一方面加强“税悦工作室”建设,在办税服务厅常态化建设争议受理岗,探索创新税费争议解决方式。开展“走流程、听建议”活动,建立税费服务诉求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税费争议的分析研判,及时妥善处理争议,2024年未产生此类负面舆情。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有序推进,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12次,制发通报4份,发现问题5个,推进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织开展第9个“纪律教育月”活动,持续深化“永税清风•安以传廉”廉洁文化品牌。各类监督协调贯通,严格落实专题会商工作机制,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3个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实专责监督力量,党委纪检组增设一名副组长兼机关纪委书记,加强派驻机构的监督。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推动税费治理转型升级。助力金三系统平稳升级以及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等系统的推广上线工作,稳妥推进资源回收企业“三流合一”反向开票推广扩围,持续摸底企业“三流合一”反向开票业务需求。做好数电票的推广工作,数电票覆盖率达99.52%。持续开展乐企直连及使用税法辅导,辅导直连对接企业1家,乐企使用接入企业30家,一名干部入选税务总局税法宣传新媒体主播。二是推动便民办税转型升级。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为辖区内集团企业、重点税源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创新集成多层次、多元化、精细化的“智慧导税”服务,不断提升非接触式办税占比,提升税费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个性化水平,“智慧税务办税云厅”被列入全省数字化转型试点单位,纳税服务实现零投诉。三是推进依法治税转型升级。牢牢守住依法治税这条生命线,坚持把依法治税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有机结合,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切实增强依法治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税收法治化建设水平。注重将执法与普法结合,联合司法局、政法委、法院、公安局等18个部门共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咨询宣传活动。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同时强化法治队伍建设,组织新入职干部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局内共有4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3人被聘为公职律师。

十一、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和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一方面对2024年新录用的10名干部加强业务培训,保证新一轮执法考试通过率,同时强化对2025年拟招录的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另一方面加强税收执法人员执法程序的培训和法治意识培养,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二)持续推行“三项制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税总办法规发〔20223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文明执法。

(三)立足精确执法

强化《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制度的培训学习,确保行政处罚做好公平公正、合法合理;推行非强制性执法,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同时探索税收管征中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实务运用。

 

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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