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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东坡青年干部公寓电器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时43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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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组织永安市税务局东坡青年干部公寓电器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综合评分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永安市税务局东坡青年干部公寓电器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瑞晟明采(2025077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5661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5661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电器设备

1.00

15661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随身携带材料

单位负责人参加评分响应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评分响应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评分

采购包1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综合评分须知前附表和综合评分文件第五章。

6.综合评分文件获取:

6.1供应商获取综合评分文件期限:20251110日至2025111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6.2获取方式请直接至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事处[福建省永安市南山二路166号永安山庄1605]的方式或编辑相关信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rszc002@fjrszjzx.com并电话(0598-8234660通知代理机构的方式获取综合评分文件

6.3电子综合评分文件与纸质综合评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综合评分文件售后不退。未获取综合评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18093000。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后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7.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事处[福建省永安市南山二路166号永安山庄1605]

8.开启时间及地点:

8.1开启时间20251118093000

8.2开启地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事处[福建省永安市南山二路166号永安山庄1605]

9.信息公告指定媒体: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http://fujian.chinatax.gov.cn/smsswj/)。

10.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东坡路168

邮编:36600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8-3826969

11.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二路166号永安山庄1605

邮编:366000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598-823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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