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综合评分方式组织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2026-2028年机关后勤保障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展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2026-2028年机关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FJSXZBSM202504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25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25000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2026-2028年机关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
1.00
|
525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a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c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
|
信用查询
|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4.2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供应商同时须随身携带以下材料以便现场核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招标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5.1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自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以下同)。
5.2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获取磋商文件:①供应商可到福建省三明市新市南路178号四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处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②供应商按将报名材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所需报名的项目名称等信息)一并发送电子邮件(fjsxzbsm@163.com)至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磋商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供应商,须在发送报名材料后致电代理机构告知情况,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6.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年12月22日14:30(北京时间)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新市南路178号四层办公区)。
7.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5年12月22日14:30(北京时间)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新市南路178号四层办公区)。
8.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
地址:永安市东坡路168号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598-3559133
10、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联系人:詹尾娇、丘土炎、蓝斌
联系方法:0598-8319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