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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林辕《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6日16时0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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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事项通知书

明永税燕西 2025648

林辕 350102********1915

事由: 取得境外所得未按时申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七条

通知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中国税收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依法按期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经数据比对,自然人林辕可能存在未申报境外收入的涉税风险。经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均未取得联系,现公告送达,请纳税人就取得的境外收入纳税情况(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进行自查,及时进行补充申报或整改。  

                           

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燕西税务分局

二〇二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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