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尤溪县鑫达矿业有限公司三华选矿厂:(纳税人识别号:9135042676405257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法无法送达《缴款通知书》(尤税坂面税费缴通〔2025〕1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尤溪县税务局
二O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国家税务总局尤溪县税务局坂面税务分局
缴款通知书
尤税坂面税费缴通〔2025〕1号
缴费人名称:福建省尤溪县鑫达矿业有限公司三华选矿厂(纳税人识别号:91350426764052572A)
通知内容:依据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推送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费源信息,请按照费源信息(编号:K350426202412864)规定的期限和金额(含2024年度矿业权出让收益,申报缴款期限:2025年2月28日),及时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闽费通模块申报缴纳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坂面税务分局
二O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