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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税中介张明江筹划参与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6日16时0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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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三明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税中介张明江筹划参与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经查,张明江借经营涉税专业服务便利,获取其代理企业发票盈缺信息,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75份,价税合计7396.03万元。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对张明江为他人开具让他人为自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虚开;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2025年3月,张明江及其他5名团伙成员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刑期三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合计7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4.6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人开具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虚开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涉税中介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国家税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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