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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建三明龙润贸易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2日12时0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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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龙润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2MA3460BGX5

我局于2026年2月28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明税一稽税通 〔2026〕5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无法采用其他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将《税务事项通知书》(明税一稽税通〔2026〕5号)送达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2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通 〔20265

 

福建三明龙润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2MA3460BGX5

事由: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八条等规定。

我局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拟将你单位失信信息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权利,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附件: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228

 

 

附件:

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福建三明龙润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2MA3460BGX5      

注册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58幢A座2805室

法定代表人:高旭东,男,身份证件号码130925********6211

二、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6218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88份,发票金额1615.10万元,税额274.57万元

四、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移送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立案追诉。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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