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效性 | 全文有效 部分有效 失效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 | ||||||
| 标题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的解读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2026年01月01日 |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为有效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废止2017年12月29日公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