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闽财税〔2018〕1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将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的2025-2029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1、龙海区慈善总会
获得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期间取得的捐赠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会费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可确认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海区税务局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