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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和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3日17时0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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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平和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共六个部分:一是总体情况;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是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内容涵盖本机关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正兴大道73号,邮编:363700,电话:0596-555510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本机关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平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税务部门的工作部署,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为为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全力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理情况

本机关聚焦核心关切,积极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对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及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做好信用信息双公示及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及时更新事前事后公开项目,准确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及其政策解读,加大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机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依法治税公开,不断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2025年,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依托市税务局网站本机关子网站,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对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运维管理,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2.继续规范办税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依托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设施,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切实落实领导值班制,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日志,建立企业涉税诉求和快速响应机制,收集整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提升服务质量。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本机关不断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服务监督岗和意见箱,公布各窗口工作人员姓名、职责,方便纳税人对税务人员履行岗位责任的社会监督。二是公开举报电话号码,接受纳税人对税务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投诉。三是配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59

行政强制

8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虽取得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需要增强。2026年,我局将制定并推广标准化答复流程,强化专业审核和案例指导。同时优化公开流程与强化责任,确保信息生成与发布的同步性、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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