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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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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涉及事项 |
方式及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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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芗城区税务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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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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