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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老干部活动中心修缮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2日17时15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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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老干部活动中心修缮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老干部活动中心修缮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FJSXZBZZCS2025105-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34688.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34688.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老干部活动中心修缮项目(二次)

1.00

534688.00

建筑业

采购包1

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元)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老干部活动中心修缮项目(二次)

534688.00

总价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 按照《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建设主管部门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公告截图。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51023日起至20251029,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1023日起至20251029,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可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8号联兴大厦(16-19#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亦可将贵公司所需报名的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填写清楚后发电子邮件(fjsxzbzz@163.com)至本公司报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在发送材料后致电我司告知,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未报名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磋商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8.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 0 ,如需邮寄,快递费用自理,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当在20251103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之前,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送达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8号联兴大厦(16-19#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代表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51103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8号联兴大厦(16-19#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

http://fujian.chinatax.gov.cn/zzsswj/

13.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4、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47

    邮编:363000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596-2881771

15、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8号联兴大厦(16-19#

  邮编:363000

    联系人:兰天生/周伟桢/卢珊珊/陈晓铃

  联系电话0596-211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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