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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183  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7日16时05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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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

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1.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

2.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五章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第二条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第一条

6.《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5号)

 【办理材料】

清税申报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必报

条件必报

归档

容缺报送

查验

留存备查

1

《清税申报表》

 

 

 

 

2

《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

 

 

 

【办理渠道】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办理.

2.福建税务APP办理。


3.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通办范围】 全市通办
【办理机构】 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各地办税服务厅电话可点击》》办税地图查询
【办理流程】

【申请人注意事项】

1.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3)已向社保部门已办理注销手续。

2.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5.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7.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不再提供登记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8.对适用税务注销即办流程的纳税人,资料不齐的,税务机关可在纳税人作出承诺后,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在不超过6个月的承诺期内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以及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

9.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应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和其他税务证件,其中:

1)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事项的报备,即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

2)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3)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10.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申报纳税手续,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11.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注销,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自动终止。

12.纳税人状态正常且跨区迁移前不存在以下情形,可省内跨区迁移即办:有未注销税控专用设备(市内跨区(县)迁移的不需注销税控专用设备);有应迁移而未迁移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有已发起未办结的待办任务;有未申报、欠税(含呆账)、滞纳金及罚款未缴记录;有未办结的退抵税(费)审批事项及尚未入库销号的完税凭证;有多缴应退未退税款;有未缴销的结存发票、发票领购簿;有未办结的调查巡查事项;有未完成的纳税评估、特别纳税调整案件等风险应对任务;有未完成的在办稽查案件;有未处理完毕的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等税务检查状态;有未结清出口退(免)税款;有未核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事项;有未结报的税收票证信息。

【办理地点】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办理.

2.福建税务APP办理。


3.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办理时间】 8:30-12:00;15:00-18:00(夏令时) 8:30-12:00;14:30-17:30(冬令时)(以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为准),详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
 【操作路径】

1.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套餐业务】-【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2.福建税务APP操作路径:实名登录福建税务APP,按照【办税】-【综合信息】-【税务注销即时办理】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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