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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85  电话咨询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20时09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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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纳税(缴费)人通过拨打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咨询电话提出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
 【办理材料】
【办理渠道】 1.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各级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其他咨询服务电话。
2.办税服务厅咨询。办税服务厅的具体地点及咨询电话可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
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通办范围】 全省通办
【办理机构】 各级纳税服务主管部门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1.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
2.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
【联系电话】

12366及各级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电话。

【办理流程】

【申请人注意事项】 电话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办理地点】 各地办税服务厅,点击》》办税地图查询
【办理时间】 8:30-12:00;15:00-18:00(夏令时) 8:30-12:00;14:30-17:30(冬令时)(以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为准),详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
 【操作路径】

1.涉税(费)咨询服务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2.电子税务局操作类问题拨打4009912366服务热线,个人所得税或新社保系统操作问题拨打4007112366服务热线,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相应的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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