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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10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2日10时09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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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开立或者变更存款账户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
 【办理材料】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提交资料清单

序号

提交资料名称

必报

条件报送

归档

查验

代保管

核销

1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办理渠道】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办理.

2.福建税务APP办理。

3.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通办范围】 全国通办
【办理机构】 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各地办税服务厅电话可点击》》办税地图查询
【办理流程】
【申请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纳税人采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可在“套餐式”服务内一并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业务。

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8.容缺办理的纳税人签署《容缺办理承诺书》,书面承诺知晓容缺办理的相关要求,愿意承担容缺办理的相关责任。

纳税人可选择采取现场提交、邮政寄递或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补正容缺办理材料。采取现场提交的,补正时间为提交时间;采取邮政寄递方式的,补正时间为材料的寄出时间。采取其他方式的,补正时间以税务机关收到时间为准。补正时限为20个工作日。

纳税人应履行容缺办理承诺,承担未履行承诺的相关责任。未按承诺时限报送资料的纳税人,在评定其年度纳税信用级别时,比照“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扣每次5分。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不适用容缺办理。相关当事人已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的,在公布期届满后可以适用容缺办理。

超出补正时限且未提交补正资料的纳税人,不得再次容缺办理。

【办理地点】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办理.

2.福建税务APP办理。

3.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办理时间】 8:30-12:00;15:00-18:00(夏令时) 8:30-12:00;14:30-17:30(冬令时)(以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为准),详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
 【操作路径】

1.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2.福建税务APP操作路径:实名登录福建税务APP,按照【办税】-【综合信息】-【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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