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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4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6日10时1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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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四条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或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复印件

1

原件查验后退回,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办理渠道】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办理. 
2.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通办范围】
【办理机构】 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各地办税服务厅电话可点击》》办税地图查询
【办理流程】
【申请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办理地点】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办理.
2.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办理时间】 8:30-12:00;15:00-18:00(夏令时) 8:30-12:00;14:30-17:30(冬令时)(以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为准),详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
 【操作路径】 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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