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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039  不动产项目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8日09时11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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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0日内,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不动产项目报告。

不动产项目变更同样适用该事项。

【设定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6〕128号)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不动产项目情况报告表》

2

 纸质

2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

1

查验后退回,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办理渠道】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办理
2.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通办范围】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各地办税服务厅电话可点击》》办税地图查询
【办理流程】

【申请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不动产项目报告内容发生变化,应自报告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项目情况报告表》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项目报告。
6.不动产项目登记以规划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项目登记的依据。
【办理地点】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办理 
2.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办理时间】

8:30-12:00;15:00-18:00(夏令时) 8:30-12:00;14:30-17:30(冬令时)(以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为准),详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

 【操作路径】

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不动产项目报告】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不动产项目变更,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不动产项目变更】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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