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条件】 | 纳税人不动产销售完毕后,自不动产销售完毕之日起30日内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项目报告。 | 
        
            | 【设定依据】 |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6〕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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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不动产项目情况报告表》 | 2份 | 纸质、原件  |  | 
        
            | 【办理渠道】 |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办理。 2.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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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办范围】 | 无 | 
        
            | 【办理机构】 | 主管税务机关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 【联系电话】 | 12366,各地办税服务厅电话可点击》》办税地图查询 |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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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人注意事项】 |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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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地点】 |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办理。 2.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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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8:30-12:00;15:00-18:00(夏令时) 8:30-12:00;14:30-17:30(冬令时)(以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为准),详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 | 
        
            | 【操作路径】 | 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