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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2—117  入库减免退抵税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9日17时1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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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纳税人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的税款,如已经缴纳入库,可以申请退(抵)已缴纳的税款。

以下情形也属于入库减免退抵税: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增值税即征即退,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还已纳税款;

3.非居民纳税人可享受但未享受协定待遇,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税款的情况;

4.其他减免税政策发布时间滞后于执行时间已入库税款的退税,也属于减免退税;

5.“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后(含)因享受减免税政策,而退还试点前发生业务的营业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4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追补享受递延纳税待遇退抵税的纳税人,境外投资方委托他人代办相关事宜

书面委托资料

1份

 

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办理退抵税

使用耕地用途符合免税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份

建设用地人提供

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

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1份

符合条件调阅复用,免于重复提供 

其他税务机关无法获取相关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或完税证明

 纳税人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

1份

 

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

安置精神残疾人的,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9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

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

1份

 

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1份

 

每次办理退税时

当期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纳税人加盖公章的按月为残疾人支付工资的清单

1份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

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份

 

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 税时

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的声明材料

1份

 

资源综合利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 税时

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提供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以及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

1份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业务合同复印件

1份

 

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 税时

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份

 

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

管道运输服务业务合同复印件

1份

 

铂金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

国内生产企业自产自销铂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具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发票》结算联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办理渠道】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办理
2.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通办范围】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1.税务机关发现的,10日内办结;
2.纳税人自行发现的,30日内办结;其中增值税即征即退退抵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各地办税服务厅电话可点击》》办税地图查询。
【办理流程】

【申请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纳税人申请退抵税(费)额不能大于纳税人已入库税额。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在申报时须将此部分填写在《增值税纳税人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表》及附表一的“增值税即征即项目列”征(退)税数据中。

7.除出口退税以外,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无法进行退税受理。对于同一税种同一预算科目同一预算级次的,可以进行抵税申请;对于不同税种或者不同预算级次的或者同一税种但是欠税中含滞纳金的,不能进行抵税操作,只能先补缴欠税,再进行退税申请。

8. 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当在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纳税人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有关情况;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首次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9. 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10.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1.纳税人办理“误收多缴退抵税”、“入库减免退抵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车船税退抵税”、“车辆购置税退税”7类退(抵)税办理业务事项时,同一资料“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实现调阅复用,无需重复报送。

【办理地点】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
2.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办理时间】 8:30-12:00;15:00-18:00(夏令时) 8:30-12:00;14:30-17:30(冬令时)(以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为准),详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
 【操作路径】 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一般退税(抵)管理】-【入库减免退抵税】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提示:进入该功能模块后,如果纳税人最近有上传过同一资料“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点击【附送资料】按钮,跳出友情提示:“系统检测到您最近有上传过以下资料:xxx请确认是否复用?”选择【确认】核实无误后即可实现调阅复用,无需重复报送同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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