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缴费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缴费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缴费方式依申请,可选择上门申报、批扣、手机自助缴费等。新增参保的缴费人完成缴费基数设置后,可以签订税库银三方(委托)划缴协议,按月划缴费款,无需再行申报。
7.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本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个人缴费基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以本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作为其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8.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保个缴人员,缴费比例为24%。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费率按各统筹区确定的具体标准执行。
9.关于补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只允许补缴上一年度未缴款月份费款。
10.缴费人通过税务机关信息系统完成申报缴费的,可以申请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仅体现费款征缴入库情况,不体现社保、医保部门的退费结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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