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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6—222  社保费完税证明开具(含补打)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10时0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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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缴费单位或个人完成缴纳社会保险费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通过本功能进行开具(或补打)社会保险费完税证明。

【设定依据】

 【办理材料】

序号

提交资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开具社会保险费完税证明申请表》

1份

 

2

缴费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1份

 

3

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1份

条件报送

【办理渠道】

1.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用人单位和代收单位)。

2.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办理(企业和自然人)。

3.移动办税终端办理(自然人)。

4.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通办范围】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各地办税服务厅电话可点击》》办税地图查询该事项为即办事项。
【办理流程】  

【申请人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缴费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5.缴费金额已上解,即可打印完税证明。

6.对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证明内容不允许手工录入,需要从税收征管系统的缴款或退库记录中自动调取已成功办理业务的电子税票信息。

7.同一笔原始凭证只能开具一次《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如果需要补打完税证明,请通过相关补打功能模块进行补打。

【办理地点】

1.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用人单位和代收单位)。

2.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办理(企业和自然人)。

3.移动办税终端办理(自然人)。

4.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办理时间】

8:30-12:00;15:00-18:00(夏令时) 8:30-12:00;14:30-17:30(冬令时)(以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为准),详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

 【操作路径】

1.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证明打印】-【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补开】 (用人单位)

【社保费完税证明】-【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补开】 (代收单位)

2.福建省电子税务局:

【社保费缴纳(标准版)】-【单位完税证明开具】-【首次开具/补打】 (企业用户)

【社保费缴纳(标准版)】-【开具/补打社保完税证明】 (自然人)

3.移动办税终端:

【微办税】-【医保社保业务】-【个人社(医)保费完税证明】-【开具完税证明】/【开具完税证明补打】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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