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缴费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5.同一应征凭证序号(征集流水号)中同一征收项目的所有品目须一次性同时缴纳,不允许部分开票,金额也不允许修改。
6.缴费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三要素发生变更后,已申报、已入库的历史数据不会随同调整。超出缴款期的应征数据,不能再进行任何方式的缴款开票。
7.超出征集有效期的应征数据,不能再进行任何方式的缴款开票。
8.人社、医保部门传递的人社核定和特殊缴费数据的缴费人必须存在缴费关联登记,未存在缴费关联登记的无法接收和征收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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