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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140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2日15时2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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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适用于除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石油特别收益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外的划转非税项目,在我省主要包括: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场外核应急准备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人防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武夷山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闲置费、城市绿化赔偿收入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等。非税收入项目管理同样适用该事项。

【设定依据】

1.《财政部关于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18〕14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3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

4.《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

5.《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年第12号)

6.《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

2份

附报资料上有缴费人公章和审批部门公章的,申报表可不盖章,经办人签字即可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申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款通知书》

1份

留存复印件

按次申报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通知书》

1份

留存复印件

按年申报水土保持补偿费

有权核定部门出具的当年实际开采量核定文书

1份

留存复印件

按次申报土地闲置费

《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

1份

留存复印件

按次申报城市绿化赔偿收入

《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核算结果》

1份

留存复印件

森林植被恢复费

《林业部门出具的核算结果》

1份

留存复印件

【办理渠道】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办理.

2.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通办范围】

除排污权出让收入申报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申报缴纳外,为全市通办。

【办理机构】

原则上按属地原则确定主管税务机关(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绿化赔偿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森林植被恢复费为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各地办税服务厅电话可点击》》办税地图查询
【办理流程】

电子税务局办理流程:

原执收部门向税务部门推送费源信息的项目,经税务部门审核或有关部门复核通过后,由缴费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申报缴纳;审核不通过退回原执收部门。

无需原执收部门向税务部门推送费源信息的项目,由缴费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直接进行申报后缴费。

如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与缴费人主管税务机关不一致的,缴费人还需进行跨区税源登记或组织临时登记(详见注意事项7)。

【申请人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缴费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缴费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等政府性基金由电力公司在收取电费时一并代征;排污权出让收入由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并代缴费人申报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土地闲置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非税项目,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非税收入信息互联互通平台”、“房地产交易一体化”等途径确认申报缴纳;其他非税收入项目,采用缴费人自行申报方式办理非税收入申报缴纳等有关事项。

6. 符合减免优惠条件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缴费人,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审批确定减免优惠,其中:享受免征优惠的缴费人,在完成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费款核算后,无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享受水土保持补偿费减征优惠,需要至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享受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减征优惠政策,按减征后实际需要缴纳的金额申报缴纳;其他非税收入缴费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7.如果项目所在地无缴费人登记信息,缴费人在福建省内(不含厦门)存在登记注册信息的,缴费人可以先到税务大厅通过【跨区税源登记】模块登记该缴费人信息;缴费人为省外或厦门的登记户,缴费人可以先到税务大厅通过【组织临时登记】模块登记该缴费人信息。【跨区税源登记】和【组织临时登记】都必须正确选择主管税务机关,确保对应正确的入库归属地和预算分配比例

【办理地点】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办理.

2.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办理时间】 8:30-12:00;15:00-18:00(夏令时) 8:30-12:00;14:30-17:30(冬令时)(以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为准),详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
 【操作路径】

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土地闲置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申报缴费按照【我要办税】-【非税收入信息互联互通平台】-【非税收入项目管理】-【查询项目】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除以上七项非税收入外,其他自行申报的非税项目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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