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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6.6.1—007  税收(规费)违法行为处理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8日10时01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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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发现的税收(规费)违法行为(以下简称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登记、处理、跟踪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的状态并对税收违法行为处理进行终结审核。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理需要,进行具体处理。本事项仅描述办税服务厅针对纳税人逾期申报行为进行简易程序处罚的处理。简易程序处罚,是指税务机关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从2021年7月15日起,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因纳税人逾期申报需要进行一般程序处罚和纳税人其他税收(规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由税源管理分局发起流程办理。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办理材料】

【办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通办范围】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各地办税服务厅电话可点击》》办税地图查询
【办理流程】

【申请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办理地点】

各地办税服务厅,点击》》办税地图查询

【办理时间】 8:30-12:00;15:00-18:00(夏令时) 8:30-12:00;14:30-17:30(冬令时)(以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为准),详细点击》》办税地图查询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
 【操作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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