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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16时24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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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70号)规定:“一、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保障性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 
  八、本公告自202310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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