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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体工商户,今年已就经营所得预缴税款,还能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吗?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15时0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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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前几个月已就经营所得预缴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应减征的税款,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缴纳的,可申请退税;也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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