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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A同时还符合即征即退政策条件,能否同时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和即征即退政策?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2日15时14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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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等文件(以下简称43号公告等文件)规定,纳税人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43号公告等文件仅明确不能叠加适用多项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可以同时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和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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