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资源回收企业提交虚假资料骗取“反向开票”资格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10时1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字体:   

点击量:{{pvCount}}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规定,十八、资源回收企业应当对办理“反向开票”业务时提交的相关资料以及资源回收业务的真实性负责,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一经发现资源回收企业提交虚假资料骗取“反向开票”资格或资源回收业务虚假的,税务机关取消其“反向开票”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