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纳税人取得铁路电子客票后,如何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及进行用途确认?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9日16时4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字体:   

点击量:{{pvCount}}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规定:“九、国铁集团按规定向税务部门上传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信息,税务部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以下简称税务数字账户)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同步传输给购买方。购买方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旅客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对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查询、下载等。 
  …… 
  十一、本公告自2024111日起施行。”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