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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5日17时0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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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优先通过个税APP、网站办理汇算清缴,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选择邮寄方式办理的,纳税人应当将申报表寄送至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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