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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0日10时23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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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前应确认填报的联系电话、银行账户等基础信息的有效性,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以下简称个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以下简称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查阅确认综合所得、相关扣除、已缴税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