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纳税人选择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3日15时21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字体:   

点击量:{{pvCount}}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有两种方式:(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