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内容】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
【享受时间】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设定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
【操作流程】
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其他申报”模块中的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选相应税种点击“税源采集”,填报“新增税源”项下的契税税源明细表,并填报相关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后跳转申报,申报时自动进行减免税额。
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契税申报时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免税栏次和《契税税源信息采集表》中的免税项目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