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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资源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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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惠内容

  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百分之五十。

  【享受时间】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设定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操作流程】

  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其他申报”模块中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模块中填报《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中的减免税计算明细栏次,在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中系统自动进行减免税额。

  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房产税申报时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及《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中的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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