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当前位置: 首页 > 纳税服务 > 税费优惠政策 > 增值税

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08时26分

字体:   

点击量:{{pvCount}}次

  【优惠内容】

  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设定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操作流程】

  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按期应申报”模块中的增值税申报功能进行申报,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政策,系统自动减免相应税额。

  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申报时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填写主表免税销售额栏次,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免税项目。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