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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4日14时46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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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要求,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为主线,着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重大部署,并狠抓贯彻落实。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通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第一议题”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大讨论等形式,学好用好指定读本,形成领导带头学、全员覆盖学、结合实际学的良好局面。区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强化专业管理,在收入总量增长的同时,更注重税收质量提升,坚决不收“过头税”。发挥税收经济分析“指挥棒”作用,分行业、分政策开展调研工作,切实减轻纳税人和缴费人负担,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2.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人满意度问需、春雨润苗等活动,建立一企一议机制,每月定期走访辖区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健全问题收集与解决机制。自2021年7月1日起,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3.落实各项税费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统筹做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与企业主动对接,开辟绿色通道、做好跟踪辅导、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强化税收服务保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自觉维护税收秩序和法制统一,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等清理工作。落实税务总局、省市局要求,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2021年度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为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有关重大具体事务的决策领导,我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听取并解决各单位在日常税收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动法治税务建设深入开展。积极培育公职律师队伍,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事项决策、税收政策制定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执法资格管理。明确从事税务执法活动必须具有税务执法资格,组织初任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2.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与执法全过程记录,切实做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审尽审,2021年,我局未发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

3.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推广“首违不罚”制度,自2021年4 月起全面落实税务总局推出的首批10项“首违不罚”清单。开展税务行政处罚业务培训,强调税务干部应注重执法程序的完整性、正当性、注重文书的规范性等。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2021年以来,我局在疫情防控方面,坚持手段措施不放松,不断提高预防突发事件的能力,避免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发生。落实疫情防控,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本单位实际,不断修订关于机关办公场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按本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作动态调整,确保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2.积极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充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针对内控系统产生频率较多的执法过错,第一时间查找原因,上下联动告知提醒所有执法人员,力争风险源头防控。同时扎实开展内部重点风险疑点数据核查整改工作,开展增值税发票管理内部风险快速反应工作,对可能存在的内部风险进行有效排查和应对。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与区法院建立诉非联动机制,上线全省首个基层社会治理平台“乐和解”平台。区法院聘请我局为特邀调解组织,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建立健全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携利民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促进纠纷依法、公正、高效解决,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年发生3起行政诉讼案件,0起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参与诉讼活动,针对诉讼请求,调查涉税执法部门具体行政行为,分析涉税纠纷各方的核心矛盾,配合沟通调解,成功推动诉讼案件撤诉结案3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加强行政权力内部制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建立纪律教育常态化机制,结合本系统多发的案件类型,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提醒,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展2021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一案双查”工作,规范开展内部监督。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外部监督,2021年,我局共完成区委区政府督办任务39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反馈6件,12345转办件357件,准时办结率达100%。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基本栏目内容,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针对日常重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上级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推进内部执行及管理情况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有序推进专票电子化各项工作。按照“一户式”信息归集、网格化服务和管理、全流程闭环运转的要求,聚焦关键环节,落实“四个有人管”,解决“四个脱节”问题,稳妥有序开展专票电子化试点各项工作。推广增值税电子专票网格化服务,设置“专票电子化咨询辅导专窗”为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和答疑,2021年共发放税务Ukey2454个,共为1065户纳税人提供网格化服务。

2.不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持续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网络办税平台做好“福州税务服务平台”推广工作组建14个服务平台税企交流群,入驻福州税务平台纳税人户数21476户,推送消息13全年税小蜜对话量为6414次,总访问量4548次,接待量为3812次。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着力发挥党委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将法治建设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落实总局和省市局关于税收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税收事业发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争当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全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创新意识还不够。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如何全面深化改革,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构建和谐征纳环境等方面,还需要敢于解放思想,积极创新。二是基层税务人员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在如何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效调动干部将法治思维融入日常征管工作中、增强队伍凝聚力的办法措施不多,统筹兼顾不够。部分税务干部在执法时,由于对新政策的理解和学习不到位,导致执法不精准,存在执法风险。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受客观方面的影响,如当前税收制度建设还有待于完善,有些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待改进,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尚未转变执法理念等,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治税的水平和能力。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完成税收任务紧密结合,在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力加劲,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是持续抓好组织收入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扎实稳妥完成收入目标任务。坚持精准施策,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工作,持续跟踪减税降费新政,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二是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扎实推进与长乐区法院诉非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的执法督察

三是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围绕“四精”工作要求,深入抓好《意见》落实,把《意见》落实贯穿税收工作始终。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全面落实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持续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主动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凝聚条块协同推进的合力,加强部门协作和社会协同,不断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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